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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时期,你必须知道的20条法务纠纷应对方案

2020
02/03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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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2日 13:17:31 · 中国热泵
   员工可以提出企业不提供口罩,而无法上班吗?如果员工以没有口罩为由拒绝上班,单位是否可以不支付工资呢?员工是否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呢?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等及各地政府发布的防疫措施,企业应当落实防疫责任,提供相应对的防疫条件和设备。但仅有部分地方或部分行业要求企业复工时需配备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如上海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规定,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那对于大分部企业来说,如果双方确实无法提供或者使用口罩,致使劳动者无法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不应按严重违纪处理,但是仍然可以不支付工资。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劳动者因买不到口罩无法乘坐交通工具上班,用人单位除了特殊工种也没法提供。所以,劳动者以此为由(特殊工种除外)提出辞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是没有依据的。另外如果劳动者因没有口罩不能来上班,还需说明自己的日常生活是如何安排的。如可以调节到口罩而故意隐瞒,有旷工的故意,那么用人单位还是可以按规章制度处理。
  
  2/3-2/9期间的上班规定,如果安排员工上班,是否要给加班工资?如果没有安排员工上班,是否可以让员工使用年休假?北京,广州和上海三地的规定有什么区别?
  
  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例如上海2/3-2/9期间是作为休息日,但其他地方大多数都认定为停工停产期。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费玉清副局长也明确的指出在这段时间里面劳动者如果上班就应当按照休息的待遇安排补休,或者支付200%的工资。如果两者都不能实施,且按照规定也不能抵扣年休假,可以与员工协商将调休化整为零,让员工每天早退一个小时来折抵休息日(仅个案不适用于所有企业)。
  
  2/2-2/9员工在家办公了(实际无法举证)企业可以扣大家的年假或调休吗?2/10至今公司还是安排大家居家办公(无远程打卡考勤,全靠自觉)公司可以扣大家的年假或调休吗?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扣大家的年假或调休用来抵扣呢?如果可以抵扣,公司要做好哪些工作?
  
  员工在家办公不可抵扣年休假。劳动者申请的年休假、事假与延迟复工期重叠的部分,可以建议劳动者撤回年休假、事假申请。
  
  中小企业因疫情现在业务无法正常开展,经济压力较大,没有工会的情况下,如何做好合法合规的降薪或薪资延迟发放,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借鉴,如果可以降薪或延迟发放工资,有什么风险?企业需要做好哪些工作避免劳动纠纷和仲裁?还有哪些办法可以帮助企业在这非常时期合法降低企业成本?
  
  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资、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弹性上下班、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但用人单位经过竭尽全力仍无法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可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
  
  上海企业3-9号延迟复工期间是否可以安排员工休年假和事假,员工因为当地交通管制10号之后未复工的是否按年假或事假计算?
  
  延迟复工期间不可以用年假/事假抵扣,10号后因交通管制未复工可与员工协商按年假或事假计算。
  
  市政府要求2月9日24点前不得复工这期间工资照发吗?镇政府通知2月14日前不得复工,那么2月10日-13日算什么假(部分员工居家办公)?
  
  工资照发。2月10-13日可按停工停产处理。
  
  14天强制隔离和非强制隔离在待遇上有什么区别(重点地区来沪和非重点地区来回的区别)?
  
  强制隔离原则上是应该支付员工工资,非强制性隔离可以协商安排年休假。
  
  关于综合工时2月延迟复工期间怎么计算加班费?
  
  以2月上海为例:延迟复工期间属于休息日,在计算2月标准工作时间(应出勤期间)剔除2月1日至2月9日,即统计剩余日期中的工作日天数,乘以8,计算得出2月标准工作时间。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超出标准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150%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以2月广东为例:延迟复工期间属于停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停工期间工作的支付正常工资待遇,对综合计时工时制劳动者,在计算标准工作时间时,仍按2月剔除休息日计算。需要注意的是,2月1日至2日是国务院延长春节假期时间段,亦应当予以剔除。
  
  所谓的隔离期是政府强制隔离期,还是也包含入沪需要医学观察的隔离期?强制隔离期和医学观察期的上海市规定的薪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上海新闻发布会上要求,来自或途径湖北等重点地区的来沪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隔离14天的要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针对新冠型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针对因疫情无法及时返工的员工,原则上要求企业根据当地相关政策予以执行,若当地无具体政策指引,企业可通过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方式安排年休假或事假,或在家办公等方式灵活处理但也不宜扣工资。
  
  2月份因疫情员工不能按时到岗,由于2月份员工在隔离,到2月底才能隔离结束的,公司给予员工2月份按上海最低工资(2480元)发放,这合理吗?另外,从3月1号起,未能来上班的,公司停交社保、不再发工资,这合理吗?
  
  不合理,如员工是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隔离的,不宜扣工资。但如果员工不是以下四种类型:(1)新冠型肺炎患者(2)疑似病人(3)密切接触者(4)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可以优先商议先安排年休假。如员工3月1日无故不来可不支付工资社保,如有合理理由是不允许的。如果是由于单位原因不能复工的,那么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要支付原工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外,支付最低工资。
  
  各类隔离期(强制隔离、返沪人员自行隔离、社区要求隔离等)的待遇区别?
  
  强制隔离需支付原工资,返沪人员自行隔离和社区隔离视情况定,如不是以下四种可优先安排年休假:(1)新冠型肺炎患者(2)疑似病人(3)密切接触者(4)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
  
  因封路等原因导致不能返岗的员工能否扣工资或者年假?
  
  (1) 原则上按照正常工资报酬发放:各地就因疫情无法及时复工的劳动者明确可通过优先考虑安排年休假的方式灵活处理,而劳动者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报酬,因此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2) 若因疫情无法复工时间较长的,可参照停工停产方式处理:对于因疫情未返岗/复工时间较长的劳动者,律师建议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安排待岗。待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发放生活费,具体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各地相关规定予以操作执行;(3)后续可关注上海高院针对于封路的执行口径
  
  公司有湖北籍员工目前被困在湖北的家里,因为交通管制2月底都无法复工,根据目前上海的政策,是不是需要支付完一个付薪周期,才能和员工协商待岗支付生活费呢?在待岗期间,是否可以让员工处理一点远程的工作?作为公司是否可以在3月份通知员工公司的安排?
  
  对于被困在湖北的员工,公司可以安排处理一些远程的工作或者就在家办公。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里需支付原工资也可以安排年休假。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建议可以支付最低工资,最好是双方能够就权利义务协商一致。
  
  2月份,原来请长病假或者已经请1个月以上病假的员工,是按21.75扣,还是按实际工作日扣?实际工作日只有15天。法定上多出来的休息日,按休息日算,但是实际上他们一直不上班的,和疫情无关。
  
  如果员工之前已经申请病假依旧按照病假管理办法执行,休息日按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是不支付工资的,依然按照有关规定来执行。平均日工资还是按照21.75天计算。
  
  员工原计划1月30日春假结束后就进入产假,现在春节假延长,员工要求2月10日才开始计算产假,是否合理?
  
  劳动者申请的病假、婚丧假、陪产假、探亲假等假期与延长春节假期重叠部分,病假、婚丧假、陪产假、探亲等假期不顺延。
  
  公司近期调整了组织架构,原有个中层管理人员没有职位了,此人提出协商离职,合同尚未到期。在疫情期间要如何处理才是合法合规,公司不用承担不必要的损失,员工也可以得到其应得的权益?
  
  如果是员工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员工提出动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也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公司提出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的,建议双方可以协商,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签订协议也可以。
  
  员工1月10日提出离职,原则上2月9日last day。可是是疫情期间,所以没法上班交接,10号开始在家办公, 人事部10号办理减员。11号接到部门通知,继续工作,现在18号last day。请问,这人社保2月份必须缴纳吗?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因为自己原因担心复工有风险不来公司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按公司规章制度来处理。严重违纪解除不支付经济补偿。
  
  现在疫情时间,大部分企业还是居家办公,很多店面不营业的时期。公司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么?
  
  协商一致解除的没有问题,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疫情时期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需要给员工赔偿金吗?
  
  参见劳动合同法46条第一项,员工不愿意续签,但公司愿意续签,并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是不需要经济补偿,除了这种情况外,都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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