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 正文

低温空气源热泵能效标识实施规则正式发布

2020
29/04
13:11
分享
  
留言
2020年04月29日 13:11:15 · 中国热泵
  2020年4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五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0〕640号),通知发布了“名义制热量不大于 14000W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和“低温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两类低温空气源热泵产品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分别包括在《CEL 042—2020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CEL 010—2020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两项实施规则中。      值得注意的是,两类“低温空气源热泵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实施日期都要求“与对应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保持一致”。具体要求为:《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实施日期与对应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保持一致,标识实施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于标识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加施能效标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实施日期与对应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保持一致,标识实施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于标识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通知还称,该批规则实施有效期为5年。
   2020年4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五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0〕640号),通知发布了“名义制热量不大于 14000W的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和“低温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两类低温空气源热泵产品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分别包括在《CEL 042—2020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CEL 010—2020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两项实施规则中。
  
  值得注意的是,两类“低温空气源热泵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实施日期都要求“与对应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保持一致”。具体要求为:《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实施日期与对应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保持一致,标识实施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于标识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加施能效标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实施日期与对应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日期保持一致,标识实施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于标识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通知还称,该批规则实施有效期为5年。

留下您的信息如果您对该企业或本条内容感兴趣,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将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经营方向
  • 零售商
  • 工程商
  • 其他
关注
中国热泵
鎏商成长
研习社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