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安新县2020年“电代煤”改造工程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XTC-A-205709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投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采购人名称: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安新县育才西路与建昌南街交汇处南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主任 0312-535358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十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军伟 18614067853
采购预算金额:167000000.00
采购用途 : 采购(空气源热泵3P【名义工况(干球温度-12℃)制热量≥5kw】;5P【名义工况(干球温度-12℃)制热量≥7.7kw】;6P【名义工况(干球温度-12℃)制热量≥10kw】;8P【名义工况(干球温度-12℃)制热量≥11kw】四种型号,空气源热泵采暖器为2P【名义工况(干球温度-12℃)制热量≥4kw】一种型号)约10000台,包括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设计及安装,与原取暖设备(散热片、地暖)的连接,户内原暖气散热设备清理冲洗、上水(或压力补水罐)、设备与供电公司电表箱的线路连接(导线要求采用铜线,规格与设备匹配)及培训、质保、售后服务等。
本项目涉及安新县5个乡镇14个村,约10000户(最终以实际改造户数为准),需4家中标单位提供空气源热泵及空气源采暖器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次采购空气源热泵3P、5P、6P、8P及空气源热泵采暖器2P所有型号设备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其中的一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 :安新县境内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具有-20℃低温试验室,并具有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评定的合格证明文件。3.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3C认证。4.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GB/T25127.2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5. 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如投标人存在上述信息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自行登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6-2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6-29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7 09:30
开标时间:2020-07-17 09:30
开标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安新县旅游路景区工商分局院内)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前完成供货,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安装,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调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10-88354433
受理质疑电话:18614067853
备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随时关注原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注意查看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