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濮阳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称扩大“双替代”成效,严格落实供暖季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政策,推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开展“双替代”成效评估,建立完善农村清洁取暖补贴机制。
持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秋冬季煤炭消费控制,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提升清洁能源比重,全面排查重污染燃料工业炉窑,完成燃煤设施改造或清洁能源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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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省委第六“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濮阳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2020年4月30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了组织协调和推进、“散尘”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散煤治理和“双替代”工作、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落实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函》(豫环督办函〔2020〕6号)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抓环保就是抓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个根本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健全惩防机制,切实抓好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成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思想引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业务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面压实责任,切实推动整改。
(二)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对照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科学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反馈问题具体到事、落实到人。严格实施销号管理,拉单挂账,跟踪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能落实。
(三)坚持从严从实。对存在问题不回避、不推卸、不遮掩,以最严实的举措、最严谨的作风、最严肃的问责狠抓整改,全面提升整改标准,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
(四)做到举一反三。以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强化统筹调度,坚持举一反三,注重结合实际,推动成果转化。在抓好专项整改的同时,回顾反思,认真总结,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放大整改效应,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奋力攻坚的实际行动。
三、工作目标
(一)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梳理出的6类38项整改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主动认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实施动态台账管理,逐项抓好落实,确保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以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突破口,树牢绿色发展理念,狠抓“三散”污染治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着力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能力,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提升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对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的提升作用,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建立环保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抓住不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以严格的督导考评倒逼任务落地、工作落实,不断提高环境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环保工作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和干部学习培训、自主选学的重要任务,及时学习研读,深入贯彻落实。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保护环境作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聚焦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对督察反馈问题逐项研究分析,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狠抓整改落实。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实现动态清零。扩大“双替代”成效,严格落实供暖季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政策,推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开展“双替代”成效评估,建立完善农村清洁取暖补贴机制。推进散煤污染治理,继续推行全域禁煤,持续开展市、县、乡、村四级燃煤散烧检查,严禁散煤生产使用,严防域外散煤流入。加强秸秆禁烧监管,认真抓好秸秆、生活垃圾、杂草等禁烧,严格执行5万元/火点财政扣减,努力实现夏秋收“零火点”。规范成品油市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行为,形成闭环式监管链条,开展专项整治,重拳打击黑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狠抓餐饮油烟治理,开展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安装运行情况摸底排查,倒逼排放不达标餐饮业有序退出。严控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建筑工地“八个百分百”)要求,严禁市建成区现场搅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配置砂浆;推进“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湿法作业”,科学制定洒水方案,达到“双10”标准;全面落实公路“路长制”,加大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完成市、县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摸底排查,台账管理,推进搬迁改造;实施化工企业“红黄蓝绿”标识动态管理,淘汰落后产能和高污染企业。持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秋冬季煤炭消费控制,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提升清洁能源比重,全面排查重污染燃料工业炉窑,完成燃煤设施改造或清洁能源替代。持续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路运输,组织实施“多式联运+”工程,优化重型车辆绕城通道路线,完成普通干线公路多向绕城建设。持续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推进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完善提升农田防护林体系,切实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加强夏秋农机作业指导,有效控制农业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