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要求,各地要足额落实、及时拨付中小学公用经费;落实学校取暖经费(生均85元),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统筹解决。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对不足100人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满足学校取暖需要。已经完成“气代煤”“电代煤”的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燃气企业和电力企业,确保学校气源和电力的稳定供应。还未进行“气代煤”“电代煤”的学校,要保证洁净煤兜底,进行清洁取暖。各地要聚焦学校取暖设施运转、取暖经费拨付、突发事件和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等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及时解决供暖温度不达标、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各地还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中小学安全取暖教育管理,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取暖安全。要建立中小学供暖工作舆情监测机制,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和互联网舆情反映的个案问题,建立快速响应核实机制,稳妥应对处理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