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全部完成
秦皇岛市农村地区常住农户总数为60.9742万户。其中,2019年及以前已经实现清洁取暖的农户为4.2631万户,2020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为13.8248万户,使用洁净煤取暖的农户为26.3117万户,采用生物质直燃取暖的农户为9.823万户。
为切实完成好2020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持续推进劣质散煤治理,秦皇岛市开展了“决战百日攻坚决胜清洁取暖”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各县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劣质散煤整治工作也取得了突出效果。
公布清洁取暖服务保障热线
发布会公布了市县两级清洁取暖24小时服务保障热线:
市级号码:3539203
海港区:3554000
山海关区:5136067
北戴河区:4181111
抚宁区:7810600
昌黎县:2568273
卢龙县:7208209
青龙县:7865219
秦皇岛开发区:8393100
北戴河新区:3592821
以此确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市清洁取暖办开通了“秦皇岛清洁取暖进行时”微信公众号,百姓可将相关问题在公众号上进行留言,相关部门将第一时间进行交办处置。
此外,各县区、乡镇、村还将通过加强设备维护、加强能源保供、加强运行监测、加强安全防范等措施,切实做好秦皇岛市冬季清洁取暖保障工作。
全力保障洁净煤供应
今年秦皇岛市农村地区未实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将继续实行洁净煤取暖全覆盖,为做好洁净煤保供工作,我市起草了《秦皇岛市2020年采暖季洁净煤保供方案(送审稿)》,明确了保供范围和保供任务。
一、保供总体要求。实施洁净煤保供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好优质煤源,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由政府组织洁净煤及型煤炉具企业实施有序保供,确保配送到位,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二、洁净煤的标准。无烟煤、型煤、兰炭统称为洁净煤。洁净煤保供执行国家强制定标准的无烟1号和型煤1号。
三、保供范围。洁净煤保供采取政策支持并纳入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总盘子”,统筹谋划,统筹推进。对不具备双代改造条件的边远山区和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暂未覆盖的过渡区,全部推广使用洁净煤取暖,实施洁净煤兜底全覆盖。
四、支持政策。洁净煤补贴原则上每户不超过2吨,每吨补贴不超过250元。全市拟统一执行无烟煤1号到村农户支付价格不高于1200元/吨、型煤1号到村价格不高于1000元/吨(含各级财政补贴250元/吨)。
2020年采暖季全市洁净煤取暖26.31万户,洁净煤保供27.86万吨,型煤炉具2932台。截至11月2日,全市洁净煤合同签订量26.3万吨,完成配送12.45万吨,完成率44.68%。
清洁取暖补贴政策
2020年,清洁取暖补贴政策,秦皇岛市实行县区统一标准,统一执行。
补助标准按户均采暖面积60-80平米计算,除各种热泵方式外,各种清洁取暖方式农户每户出资按1000元左右掌握。超过80平米取暖面积的,由农户自行承担超出投资部分,县区视财力,可统筹给予适当补助。
气代煤设备购置补贴部分,省级补贴2350元/户,市级补贴1472.5元/户,省市合计补贴3822.5元/户,不足部分由县区级承担;运行补贴部分,省市县最高补贴960元/户·年,执行期3年,三年后执行两年退坡政策,第一年补50%,第二年补25%。
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方式比照电代煤补助标准执行,并将设备补助和3年运行补贴打捆使用,不再另行享受运行补贴及退坡政策,省市合计补贴7395元/户,不足部分由县区级承担。
光热+生物质方式省市合计补贴5700元/户(省补3700元/户,市补2000元/户),不足部分由县区级承担,无运行补贴。
集中供热方式按2000元/户为基准,省级补贴30%,市级补贴35%,无运行补贴。
洁净煤取暖方式,省市分别给予每吨100元补贴,县区补贴控制在50元/吨,每户不超过2吨,型煤炉具不再给予补贴。
生物质燃料保供政策
秦皇岛市已明确了以县区政府为生物质成型燃料保供的责任主体,要求各县区要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保供体系和生物质成型燃料的质量、价格的市场监管体系。组织协调光热加生物质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多渠道做好生物质成型燃料的供应工作。
秦皇岛市各县区都已完成了与项目施工企业签订的保供协议,确立了主渠道保供体系,构建了方便快捷的配送、销售网络。各县区明确了乡镇、村的责任,并明确了责任人,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反馈生物质成型燃料保供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每一个农户,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目前,第一批试烧燃料已经到户,接下来按照农户需求,供应的燃料也在有序的运进、储存、配送中。
不断加强散煤管控
一、严控市场准入,加强质量监管。
坚持散煤经营网点数量只减不增,除抚宁外其他县区实现了销售网点清零。
二、设立道路卡口,严防外部输入。
各县区在入省、入市交通道路路口以及重点区域出入口设立了散煤检查站或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截至目前,各检查站已劝返外地运煤车辆128辆,涉及散煤6000余吨。
三、加强联防联控,落实监管责任。
建立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在强化市级监管的基础上,将监管责任压实到乡镇、街村,对不负责任的乡村干部进行追责。成立秦皇岛市散煤管控联席会议,协调生态、交通、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在全市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市、县、乡、村四级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共查扣劣质散煤1078吨,罚款20.7万元。
四、加大了散煤收缴置换工作力度。
采取收购或置换的方式,及时将群众家中存储的散煤收缴上来,避免出现复燃现象。截至目前,全市共收缴置换散煤9909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