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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通过散煤替代持续治理大气污染

2020
27/11
09:38
国家能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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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 09:38:15 · 来源:国家能源报道
  精准治污保蓝天是我国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有力抓手。近年来,经过不懈努力,各地空气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
  
  能源利用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据国务院新闻办10月21日就“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国家集中力量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散煤治理,累计完成散煤治理2500万余户。北京以南约20万平方千米基本完成散煤替代。
  
  未来,我国将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为重点,继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夯实已有治理成效,并实现空气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全力保障散煤替代工程用气需求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国稳步推进“煤改气”项目实施。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燃气供热专业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燃气采暖热水炉市场总销量达到402万台,相比2018年增幅25.6%。其中,用于“煤改气”工程的燃气采暖热水炉销量为230万台,占全年总销量的57%,相比2018年增幅为58.6%。
  
  冬季是天然气消费的旺季。“煤改气”是散煤替代工程其中一个主要模式。进入冬季,保障气源则是落实“煤改气”项目的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国家发展改革委10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坚决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大对北方清洁取暖7个省市资源供应支持,保障有序的“煤改气”用气需要。加大对北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用户的供应保障力度。
  
  作为天然气保供主力的国有油气企业,全力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
  
  中国石油冬供期间将统筹国内外资源986.7亿立方米,同比增加100.1亿立方米。目前,中国石油所属储气库已经完成达容注气,陆续转入采气。今冬明春可采气124亿立方米,调峰能力同比增加16亿立方米,增幅14.8%。大连、唐山、江苏LNG接收站最大气化外输量已达1亿立方米/日,有力保障了京津冀、长三角、东北等地区高峰期天然气供应。
  
  中国石化在供暖季拟向市场供应天然气超过200亿立方米。中国石化在运的文96、金坛储气库此前已全部注满。已移交至国家管网公司的文23储气库经过前三季度满负荷注气,预计形成工作气量10亿立方米以上。青岛、天津LNG接收站正在全力垫高罐存,储备调峰资源。
  
  今冬明春采暖季,中国海油计划向国内供应天然气240亿立方米以上,同比增长11%。预计采暖季保供期间海气供应将达到60亿立方米,同比增加3.3亿立方米。进口LNG供应将达160亿立方米以上,同比增加15亿立方米。
  
  随着“煤改气”项目的持续推进,我国冬季天然气需求量快速增长,天然气季节性峰谷差较大。今冬明春,为保障民生用气需求,油气企业需做好天然气季节性调峰工作。
  
  高端智库专家姜勇表示,油气企业要想做好天然气季节性调峰工作,首先要使用能源互联网对油气大数据进行云计算,通过水力模拟仿真软件精准推演预测跨年保供期每月、每周、每日、每小时的用气规律、趋势、波动,然后根据模拟仿真软件演算出的数据成果来编制运销方案。此外,国家管网公司、石油央企、各大燃气公司应加强合作,协调全产业链的产、运、销、储、贸方案,紧密衔接,处于我国经济产业链的油气企业需重视调峰保供大局。
  
  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地区整治用煤质量
  
  散煤是指未经成型加工的分散使用的民生用煤,散煤燃烧产生的污染物严重影响大气质量。原环境保护部编制的《农村散煤燃烧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强调,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地级以上城市限制销售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应优先采用低灰低硫的无烟煤和洁净型煤。
  
  洁净煤在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地区起到了兜底作用。生态环境部于10月30日公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在山区等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允许使用“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方式取暖。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对散煤经销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
  
  由煤控研究项目散煤治理研究课题组编制的《中国散煤综合治理研究报告2020》指出,据初步估算,2019年我国散煤削减约4938万吨,其中民用领域散煤治理贡献显着提升,由2018年的28%提高至2019年的50%。2019年,洁净煤兜底作用开始显现,随着各地招标采购,炉具行业回暖,炉具生产企业1000家左右,年产炉具240万台,总销量280万台,全年产销量远超过去两年之和。
  
  近期,北方各地区积极通过标准制定、市场监管等举措提升偏远山区取暖质量,着力治理大气污染。
  
  河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开展时间为8月20日至12月31日。河北省将通过“百日会战”行动控制新增散煤经营企业数量,深度清理整顿现有煤炭经营网点,依法查处劣质散煤销售和无照经营网点,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散煤违法违规行为。河北省计划到2020年底,全省散煤销售网点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于10月21日举行全省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新闻发布会,会上指明了今后山西省推动清洁取暖工作部署。山西省组织相关科研院所、相关企业制定生物质和洁净煤燃料、炉具相关团体标准。对暂不能通过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偏远山区,利用“洁净煤+环保炉具”“生物质+专用炉具”等方式替代散烧煤。指导各市优化布局洁净煤供应点,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民用煤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中央财政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取暖
  
  2017年5月,财政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中央财政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2017年,共有12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城市。各试点城市高度重视清洁取暖工作,完善采暖设备购置补助、电价、气价等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运营补贴、价格、金融政策等。
  
  为进一步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2018年,财政部等四部门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
  
  2019年,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8个城市成为清洁取暖新增试点城市。至此,汾渭平原全部城市均纳入清洁取暖城市试点。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共支持三批43个试点城市,安排了奖补资金493亿元。
  
  中央财政在安排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时,已考虑农村地区用户实际困难和地方财政运行补贴压力,专门安排20亿元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并明确要求地方财政综合考虑本地区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特困人群倾斜。
  
  今年,各地因地制宜实施清洁取暖补贴政策,降低居民采暖用气成本。例如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财政局于今年3月印发《关于天津市2020年至2023年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提出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执行燃气管网居民独立采暖一档用气价格。同时,给予1.2元/立方米的补贴,最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米/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上述政策暂定3年,自2020年4月起至2023年3月止。
  
  未来,国家将在对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政策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完善试点政策措施,确保清洁取暖改造用户安全、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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