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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技术规程》重点内容摘录

2021
06/01
09:10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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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6日 09:10:19 · 来源:互联网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的《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技术规程》T/CECS 564-2018,经建筑环境与节能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后批准发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浅谈《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技术规程》重点内容摘录
  下面小编将对施工安装要求中的有关规定,包括施工准备要求、安装要求、对调试与验收中一般规定、水压试验、冲洗试验、单机试运行相关规定、水系统试运行和调试应符合的规定、风系统的调试规定、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检测规定等进行介绍。
  
  本规程还对空气源热泵供暖施行性能分级,根据我国气候区域划分为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对COP要求不同、对空气源热泵系统性能级别划分1、2、3级供选择。
  
  一、施工安装要求
  
  1、一般规定
  
  1)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的施工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相关规定。
  
  2)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应符合《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有关条文的规定。空气源热泵室外主机、多联机直接冷凝式室内机和制冷剂管道的施工安装应符合《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 174的规定。
  
  3)电气系统的施工安装、检验、调试、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的相关规定。
  
  4)辐射供暖系统的施工安装。
  
  应符合行业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 142-2012的相关规定。
  
  5)空气源热泵机组及末端系统的施工安装。
  
  该板块的施工安装应满足设备安装说明书等产品技术资料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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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施工准备要求
  
  1)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a.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齐全。
  
  b.有完善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已完成技术交底。
  
  c.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d.施工现场具有供水、供电条件,有储放材料的临时设施。
  
  e.设备的基础应平整,设备基础已验收。
  
  f.测试仪器合格且配备齐全。
  
  2)空气源热泵机组及其施工所用的管材、管件及防冻剂的运输、存放应采取保护措施。
  
  3、安装要求
  
  1)空气源热泵室外机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校核设备运行重量对屋面结构荷载和墙体承重能力的影响。
  
  b.设备应安装在经过设计、有足够强度的水平基础之上,且设备应固定在基础上。
  
  c.屋顶上的设备基础应设置在结构楼板上,基础上皮高于屋面应不小于300mm。
  
  d.室外机组应采取减振措施。
  
  e.室外机组、配电箱(柜)、水泵等机电设备应设置室外防护措施。
  
  2)设置在室内的制冷剂-水换热装置、水箱、水泵等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应满足下列规定。
  
  a.挂墙安装时,墙体和连接件应能够承受设备运行重量,连接应牢固可靠。
  
  b.热水水箱和底座间应设隔热垫。
  
  c.有振动的设备应采取减振措施。
  
  3)室内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管道接头不应埋设在墙体和地面之内。
  
  b.管道外包保温装饰材料时,应便于检修。
  
  c.加防冻液的系统管件与管材焊接处,应根据防冻液的腐蚀特性进行有效地防腐处理。
  
  4)水系统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系统在适当位置应安装过滤器,振动设备进出口宜采用柔性连接。
  
  b.空调供暖管道上下拐弯的最高处应设自动放气阀,系统最低处应设泄水阀。
  
  c.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或循环水泵的进出口应安装压力表。
  
  5)电气系统施工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a.设备的保护器件选择及接地安装必须按产品及设计要求进行整定和接线到位。
  
  b.选用的各种导线参数应符合产品及设计要求。
  
  c.除国家现行标准允许的插座连接外,所有线路导体两端均应直接固定在设备相应的接线端子上,接线端连接应可靠。
  
  d.传感器的选择与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及施工验收规定。
  
  e.控制面板和室温控制器应水平安装,并应牢固固定在墙面上。
  
  二、调试与验收
  
  1、一般规定
  
  1)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的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建设单位与设备厂家和供应商等单位参与。
  
  2)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
  
  3)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中设备和材料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形成相关的验收记录。
  
  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散热器、风机盘管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相关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4)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的调试和验收,除应执行本技术规程相关规定外,还应执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检测技术规程》JGJ/T 260和《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 174的相关规定。
  
  5)空气源热泵供暖工程的电气工程和自控工程调试验收除应执行本技术规程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575、《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31和《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的有关规定。
  
  2、应按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检测技术规程》JGJ/T 260进行下列水压试验
  
  1)水系统的阀门、散热器、风机盘管、换热设备和分集水器等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水系统管路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并记录试验结果。
  
  a.冬季进行水压试验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试压完成后应及时将水放尽,必要时采用压缩空气将低点处的存水吹尽。
  
  b.水压试验水温应在5℃~40℃之间,试验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c.地板辐射供暖盘管应在隐蔽前和隐蔽后分别进行水压试验。
  
  3、应对水系统不同环路逐一进行冲洗试验
  
  冲洗后应保证管路及设备中的水及冲洗液排尽,充水及防冻溶液应在系统冲洗和试压完毕后注入,防冻溶液浓度应满足防冻要求,防冻溶液可按照浓度或密度进行配置。配制过程中,应根据防冻剂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空气源热泵机组单机试运行应满足设备技术文件的相关规定
  
  做好运行前的准备工作,试运行期间应详细记录机组的相关运行状态参数。
  
  5、水泵、风机和风机盘管等设备应进行单机试运行
  
  6、水系统试运行和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系统的试运行和调试应在管道水压试验和冲洗试验、水系统各设备单机试运行完成且合格之后方可进行。
  
  2)供水干管和各支管水流量测试结果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3)辐射供暖水系统中的试运行和调试,应该符合《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 142-2012中的相关要求及规定。
  
  7、风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风管进行严密性试验,包括漏光量和漏风量检测。
  
  2)应在风系统各设备单机试运行和风管严密性试验完成后进行风系统风量调试,总风量实际测试值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10%,各风口的实际测试值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应大于15%。
  
  8、气源热泵供暖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
  
  2)系统负荷不宜小于设计负荷的60%,运行机组负荷不宜小于其额定负荷的80%。
  
  3)联合试运行和系统性能检测时间不低于8h。
  
  4)机组的设定温度应与设计工况一致。
  
  9、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宜对下列性能参数进行检测
  
  1)室内温度。
  
  2)机组进出水温度、流量。
  
  3)系统各设备(包括机组、水泵、辅助热源、风机、风机盘管等)电功率和耗电量。
  
  4)系统供热量。
  
  5)水泵的水流量和进出口压差。
  
  6)风机风量。
  
  7)供暖房间噪声值等。
  
  10、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的检测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室内空气温度满足设计要求。
  
  2)水系统供、回水温差检测值不应小于设计温差的80%,测试流量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3)耗电输热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4)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
  
  5)供暖房间噪声值应满足设计要求。如无设计要求,则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相关规定。
  
  三、性能分级
  
  空气源热泵系统应采用长期测试的系统制热性能系数进行性能级别评价,本规程空气源热泵系统性能共分3级,1级最高,级别应按表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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