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2021年第2号公告,将重点地区2019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其中对完成“十三五”进度要求的北京等6省市及珠三角区域、汾渭平原部分城市给予通报表扬。这是北京市继2018年度之后再次获得国家通报表扬。
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大推进力度,持续深入开展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煤炭消费领域逐步压缩,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大幅下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市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区政府充分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是科学选择技术路线,优化供暖系统性能。
重点抓好农村地区村庄的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加强技术研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确保技术路线科学可行。
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招标管理工作。
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区、镇、村职责分工,落实区级政府或部门的招标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选择供应企业和产品,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重视售后服务,确保清洁取暖设备高效运行。
建立健全清洁取暖设备后期运行服务长效机制,完善后期运行服务制度,落实各方维护责任,明确监管机制和应急服务机制,及时解决农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类清洁取暖设备高效运行。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巩固改造成果。
市城市管理委对各区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检查,各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实现冬季清洁取暖的村庄加强管控,巩固“无煤化”成果,防止散煤复烧。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煤炭消费总量压减至182.8万吨,比“十二五”末下降84.31%,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十二五”末的13.1%降至1.81%。“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将按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要求,继续加大煤炭压减力度,确保煤炭消费总量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