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印发实施了《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计划要求,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科学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各区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巩固“无煤化”成果;组织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对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替代地区实现洁净煤替代散煤全覆盖,按照《低硫煤及制品环保技术要求》(DB11/T097-2019),加强煤质检查。
以下是行动计划全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本市生态环境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要全面落实责任。深刻认识新阶段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形势、新特征,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坚持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治理相协同、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相协同、本地治污和区域共治相协同,全面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提升治理能力,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理念,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要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要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严格督察考核。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加强任务统筹落实,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并作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