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发布《2021年山东省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2021年省级重点项目1600个,总投资3.1万亿元。涵盖现代产业、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重大平台四大领域,新兴产业和补短板项目占比超过60%。
原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省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
鲁政字〔2021〕4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21年省重大项目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省重大项目对于培育壮大“十强”产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以更大力度坚决淘汰落后动能,以更大力度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以更大力度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省重大项目加快落地见效。
二、完善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加强协同,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形成省重大项目推进合力。要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强化要素和政策支持,建立省重大项目核准快速通道,加快推进规划、土地、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完善配套设施,落实建设条件,推动项目尽早依法合规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坚决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四减四增”要求,牢牢守住环保门槛,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把能耗煤耗关口,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牢牢守住安全质量门槛,加强全过程安全和质量管理,打造安全工程、精品工程。
四、强化调度督导。落实项目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要求,实施月调度、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健全完善调度考核工作机制,持续加大督导服务力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促开工、促进度。强化跟踪问效,落实动态调整要求,对项目按季度调整优化。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