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河南濮阳市城市管理局下发通知,该市主城区集中供暖延长至3月20日。据气象部门预报,3月17日前后,濮阳市气温有所下降,并伴有弱降水过程,昼夜温差较大。为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濮阳市政府决定,该市主城区集中供暖延长5天,用户无需额外缴纳费用。
“河南濮阳市在河南省地理位置靠北,气候偏冷,加上今年天气忽冷忽热,这几天还有大风沙尘暴天气,免费延长供暖时间真是给市民办的好事、实事。”濮阳市民王宁说。
这已经是濮阳市第四次延长供暖时间。此前,该市2011至2012年供暖期延长7天,2017至2018年供暖期延长3天,2019至2020年供暖期延长2天。供暖期延长费用由供热企业和热源企业共同承担。据统计,四次延长供暖累计支出费用约2607万元。
“濮阳主城区延长集中供暖时间,同时不让市民再额外缴纳费用,体现了民生情怀。”省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所长王建国认为,决策者根据天气变化决定延长供暖期与否,充分体现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需求,延长供暖期的费用由供热企业和热源企业共同承担,也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延长供暖能否形成长效机制,一方面取决于天气的变化,另一方面取决于延长供暖的费用由谁来承担,濮阳市探索出了一条路子。2011年以来,濮阳市四次延长供暖时间,相当于形成了一个长效机制。”王建国建议,有条件的省辖市还可以探索延长供暖费用由财政和企业共同承担的路子,根据天气变化灵活延长供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