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潍坊市委、市政府专门制定《潍坊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委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住建、城管、发改、财政、生态环境5个市直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明确18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确定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为冬季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凝聚全市各方合力,全力以赴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
明确任务目标,周密组织实施
潍坊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供暖方式,整村推进、整片提升。2021年,计划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城区0.86万平方米、县城71万平方米、农村20万户;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市20万平方米、农村500户;建成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12.1万平方米。先行实现中心城区农村清洁取暖“全覆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要求各县市区立即开展全面摸底,制定详细实施计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各项措施,确保9月15日前完成改造任务,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紧盯民生需求,加大资金投入
为保障冬季清洁取暖群众改的起、用得好,潍坊市明确清洁取暖项目部分室外配套资金由专营企业承担,对采取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电代煤、气代煤以及其他符合清洁取暖要求改造的,按标准给予户内改造补贴和3年期运行补贴。2021年,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外,市县两级财政预计配套资金约10亿元。同时,积极探索国有平台公司、市场化贴息、帮助企业融资等方式,给予更多支持政策,强化资金保障,铸造坚实后盾。
强化督导考核,狠抓工作落实
潍坊市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绩效考核体系,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统筹调度,定期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市通报,对相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责。目前,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立早争先,全面进入工作状态,迅速打开工作局面,逐镇、逐村、逐户摸清底数,探索建立信息化平台系统,规范录入管理,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注重过程监管,确保安全稳定
潍坊市深刻认识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把工程安全关、质量关,要求各县市区及实施主体规范建立工程档案,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采暖设备,并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着力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模式,设立村居安全员,加强一线日常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发放宣传单明白纸和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改变传统取暖习惯,形成显着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