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代理等服务招标机制,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
《方案》明确,在各级各类涉及专利指标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要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出台中央企业高价值专利工作指引,引导企业提高专利质量效益。启动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加强跟踪监测和评价反馈,对于授权超过5年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专利,国家可以无偿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无偿实施,促进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高价值专利产出和实施。到2025年,高质量建设20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
《方案》要求,落实好支持专利转化运用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各地区要加大专利转化运用投入保障,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专利转化运用。
在营造良好环境方面,《方案》明确,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健全便民利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各类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加强宣传引导和经验总结,及时发布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