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泉州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的通知》。
原文如下:
各县(市、区)节能办,各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推进工业节能绿色低碳发展和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加快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产品,现公开征集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凡具有泉州市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的或在泉独家代理销售的技术和产品均可申报(本地技术和产品优先)。
二、征集范围
以下节能技术和产品将优先选取列入推荐目录:热电联产、中央空调节能改造、电机系统变频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供热系统(含工业锅炉)节能改造、供配电系统节能、蓄冷蓄热、热泵技术、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建筑节能及交通节能等节能技术和产品。
三、征集条件
(一)申报单位有推广意愿和需求,自愿申报参加评选,自愿承诺遵从市场化原则开展推广工作。
(二)申报的节能技术产品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市场需求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和推广意义。
(三)符合国家颁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准或技术要求,或经有关资质认证部门(机构)认证通过,节能效果显着、经济适用,各项主要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用户评价良好。
(四)节能产品、设备、材料应质量可靠、安全稳定,且已批量正常生产半年以上。
(五)节能技术应有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成功案例。
(六)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申报单位近三年无重大失信记录。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泉州市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申报表》(见附件1);
(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四)技术或产品特点与节能原理(技术概述、关键技术及创新内容、技术或产品应用可行性),相关的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
(五)《已实施的典型案例情况表》(见附件2,需提供国内2个以上已实施的典型案例);
(六)与市场上同类产品比较的优缺点及应用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
(七)技术或产品市场价格、使用寿命、使用说明、维修服务等。
五、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由申报单位依照自愿原则向我办申报;鼓励各县(市、区)节能办、行业协会集中组织企业申报。
(二)专家评审。我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选取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编制形成《泉州市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
(三)公示发布。根据评审意见提出我市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并面向社会公示。
六、推广应用
在工业节能诊断、节能监测、节能评审中,优先推荐使用目录内的节能技术产品,并视情况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推广活动;利用泉州市工信局官方网站、公众号宣传目录内的节能技术产品及典型案例;引导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中采用目录内的节能技术产品。
七、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征集申报受理,不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
(二)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电子光盘1份,包含所有Word、excel格式文件材料)报送市节能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jw22384486@163.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莹
联系电话:0595-22384485
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A216。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泉州市工信局官网(http://gxj.quanzhou.gov.cn/)上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