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总体要求”中指出:
在原料替代方面,重点制定氢氯氟烃(HCFCs)、氢氟烃(HFCs)类制冷剂替代。
在燃料替代方面,重点制定生物质燃料替代技术,氢冶金,炉窑氢燃料替代,玻璃熔窑窑炉氢能煅烧、水泥窑窑炉氢能煅烧、燃氢燃气轮机、氢燃料内燃机等氢能替代,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原燃料结构优化,工业电加热炉、工业汽轮机、空气源热泵采暖等电气化替代等技术和装备标准。
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重点制定太阳能、风能、光热、地热、潮汐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输送、储存、利用以及分布式应用等相关技术和装备标准。
《指南》部分摘要如下:
建设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制定 200 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低碳技术与装备等领域标准,为工业领域开展碳评估、降低碳排放等提供技术支撑。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协同降碳、碳排放管理、低碳评价类标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标准全覆盖,支撑工业领域碳排放全面达峰,标准化工作重点逐步向碳中和目标转变。
技术与装备标准
主要指能够有效降低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技术和装备标准,包括温室气体的源头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以及协同降碳等4类。
源头控制标准
主要是指从源头上预防、避免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技术与装备,包括原/燃料替代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低碳设计等标准。
原/燃料替代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标准主要包括低碳、无碳原料的使用和替代、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的使用和替代等方面。其中,在原料替代方面,重点制定氢氯氟烃(HCFCs)、氢氟烃(HFCs)类制冷剂替代,非碳酸盐原料替代,再生钢铁原料、再生铜铝原料、再生铅、风电叶片等再生资源利用,冶炼渣、焦油渣、电石渣、铝灰渣、赤泥、尾矿、煤矸石、废塑料、废橡胶等工业废物再利用等技术和装备标准。在燃料替代方面,重点制定生物质燃料替代技术,氢冶金,炉窑氢燃料替代,玻璃熔窑窑炉氢能煅烧、水泥窑窑炉氢能煅烧、燃氢燃气轮机、氢燃料内燃机等氢能替代,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原燃料结构优化,工业电加热炉、工业汽轮机、空气源热泵采暖等电气化替代等技术和装备标准。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重点制定太阳能、风能、光热、地热、潮汐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输送、储存、利用以及分布式应用等相关技术和装备标准。
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标准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燃烧,煤基产品的清洁低碳高效利用,煤炭废弃物及资源综合利用,石油天然气清洁低碳运输,汽油、航煤、柴油等石化产品的低碳高效利用等方面。
低碳设计标准主要指在设计阶段从全生命周期角度对工业产品及其生产过程进行低碳设计,包括产品、工艺、装备、企业、园区等层面的低碳设计标准。重点围绕碳属性突出的产品和工艺制定低碳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