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主要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满足工业锅炉节能水平或2级标准、烟气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重点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优先改造为各类热泵机组。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能效等级不达标的换热器和水泵电机。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按照供热计量有关要求,更新加装热计量装置等设备,切实提高供热质量和效率。结合实施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燃煤锅炉、换热器等设备进行全面摸底评估,按照轻重缓急,全部列入更新改造计划,到2027年底前完成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