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发改委发布《沈阳市2024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相关内容》。根据工作方案内容显示,沈阳市2024年度清洁取暖项目补贴标准如下:
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度补贴标准为1.5万元/蒸吨,补贴量以当年实际竣工验收完成为准。
电蓄热集中供热改造:5万元/兆瓦(不包括学校类项目和覆盖范围内学校的供热面积)。
热泵集中供热改造:地(水)源等热泵集中供热改造10元/平方米。远郊区县乡镇热泵集中供热改造200元/平方米,其他空气源热泵集中供热改造12元/平方米。(不包括学校类项目和覆盖范围内学校的供热面积)。
煤改洁取暖设备部分: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光热+辅助热源等取暖设备按照设备投资额的80%补贴,燃气壁挂炉最高6400元/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最高8800元/户、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最高10000元/户、光热+辅助热源最高10000元/户;低碳供热项目最高10000元/户;生物质炉具按照中央资金平均最高不超过2500元/台(颗粒炉最高3200元/台,压块炉最高2200元/台,含安装等费用)进行补贴,超出部分由区县本级财政承担。除安装生物质炉具居民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居民按照设备购置款90%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