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自行改造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
一、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结合我县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实施新增清洁取暖改造。改造方式为“煤改电”空气源热泵(含热风机)自行改造。“煤改电”改造严格按照“自行改造”和“一户一宅一表电价补贴”的原则进行,即每户居民在夏县只能享受一次改造优惠电价补贴,必须是居民用电,独立小院。凡往年已经参加过“煤改电”或集中供热取暖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各“煤改电”设备经销企业、自行改造户要结合当地电网实际负荷容量,做好安装和改造工作,全部实施自行改造,自行改造不享受设备补贴,在满足电网安全承载力的前提下有序接入,经验收合格后可以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