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消息,郑州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力争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6.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至1.2%。
行动计划提出35项主要任务,包括:
全市禁止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铝用碳素、烧结砖瓦、铅锌冶炼等行业产能。
2024年年底前,全市钢铁企业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00吨以下炼钢转炉、100吨以下炼钢电弧炉、50吨以下合金钢电弧炉原则上有序退出或完成大型化改造。
全市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含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环卫、垃圾清运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全部为纯电动或氢能源车辆;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各级党政机关每年新增、更新公务用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2025年年底前,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物流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沥青砼运输车、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大气环境治理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环保装备产业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持续发展绿色金融,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开展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提高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