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
在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中要推动建筑设备更新改造中,重点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超出设备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能效低、发生过重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备。
推动建筑能源替代。逐步扩大清洁能源建筑用能比例。持续推动太阳能建筑应用。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及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积极推广光热建筑应用。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和开发区标准厂房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符合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和厂房屋顶加装光伏系统。加强地热能建筑应用。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建设新立项公共建筑全部采用“地热能+”多能互补的形式,解决供暖(制冷)用能需求。因地制宜推广空气能、生物质能、工业余热等供热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