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菏泽市政府同意,菏泽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对居民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的通知,自8月10日起,菏泽市城区居民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将调整。
根据通知,调整后的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将继续采用三级阶梯气价。第一档价格由城市门站价格加配气价格构成,即每立方米2.86元;第二档价格为第一阶梯价格的1.2倍,即每立方米3.43元;第三档价格为第一阶梯价格的1.5倍,即每立方米4.29元。对于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第一、第二阶梯价格平均水平执行,即每立方米 3.15元。对民政部门认定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家庭,一档用气量内用气价格仍执行优惠价格,即每立方米1.91元。
同时,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也进行了调整。联动调整后,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