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农业局、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门头沟区2024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包含了21个村庄、10个农村形态社区,以下是改造名单以及补偿政策:
2024年计划推进21个村庄完成煤改电工作,包括斋堂镇:火村、西胡林村、黄岭西村、西斋堂村、东斋堂村;清水镇:上达么村、达么庄村、上清水村、田寺村、洪水峪村、双塘涧村、胜利村、小龙门村、黄安村、燕家台村、龙王村、简昌村、艾峪村、双涧子村、张家铺村、天河水村。农村地区村庄政策推进大台街道10个农村形态社区(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包括千军台、木城涧、玉皇庙、灰地、黄土台、大台、双红、桃园、落坡岭、天岳恒地区。推进斋堂镇爨底下村、灵水村和龙泉镇大峪村梨园地区、斋堂镇向阳口村、永定镇卧龙岗村、三家店村和城子街道西宁路、华新建、新老宿舍的清洁取暖改造。约1.26万户“能改尽改”。
补偿政策: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采暖面积不小于45平米的用户,每户给予节能采暖设备奖补12000元;若采暖面积不足45平米,每户给予节能采暖设备奖补3000元。全部使用一级能效(或达到相应采暖产品国标规定的一级能效要求)清洁能源采暖设备的,采暖面积不小于45平米的用户,每户给予节能采暖设备奖补6000元,若采暖面积不足45平米,每户给予节能采暖设备奖补3000元。对使用或部分使用其他清洁能源采暖设备的(含在质保期范围内再利用的采暖设备),每户给予采暖设备奖补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