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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征求意见稿):12:00-14:00为低谷时段

2024
20/09
10:12
编辑: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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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10:12:57 ·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热泵

  9月18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黑龙江电力负荷特性和新能源消纳等情况,对每日用电时段划分进行调整,具体为:高峰时段:7:00-8:00、9:00-11:30、15:30-20:00;低谷时段:12:00-14:00、23:30-5:30;其余为平时段。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用户平时段电价由上网电价、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均不参与峰谷浮动;其他用户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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