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7日。
其中,《冷水(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5年2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7年2月1日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