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提到:
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加快构建光伏建材产品标准体系,支持开展编制建筑光伏材料产品相关标准,推荐光伏组件按照建筑模数尺寸生产。对具备条件的城镇新建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全部按照建筑光伏一体化要求应建尽建。结合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和大规模设备更新,推进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加装建筑光伏设施,拓展光伏屋顶、光伏幕墙、光伏遮阳、光伏围栏、光伏车棚等应用场景。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到2025年底,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6亿平方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广高效直流电器设备应用,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2030年底,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65%,公共建筑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动建筑热源端低碳化,综合利用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应用尽用;因地制宜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推动老旧供热管网节能降碳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