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青岛市提到要“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筑,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服务体系,规模化推广星级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要求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坚持源头管控,在土地出让环节提出《建设条件意见书》,明确绿色建筑星级建设要求。加强事中监管,探索绿色建筑专项核查工作机制。
强化金融扶持,对通过星级预认定的项目给予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强化标识认定管理,推动绿色性能落地,组织申报新国标三星级标识项目4个、二星级标识项目10个。培育先进典型,12个绿色建筑项目获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省优质工程)。强化对各区市绿色建筑工作调度和督导,每年年初将全年任务分解至各区市,每月定期督导调度完成情况并在年底开展工作调研督查,确保任务落实。
2024年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布后,及时组织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将超低能耗建筑纳入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重点扶持推广,加强对清洁取暖试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指导相关区市规范化完成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开展全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试点,组织对新国标绿色建筑项目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成果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验收,为国家完善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提供支撑。截至目前,累计建成绿色建筑1.48亿平方米,推广星级标识绿色建筑2276万平方米,建设超低能耗建筑12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