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建局等6部门印发《北京市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实施办法》(京建法〔2024〕13号),本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内容包括:统计年内城镇民用建筑和行政村居住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电力、煤炭、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热力、可再生能源等能源消耗量、用水消耗量;统计年内城镇竣工的绿色建筑数量和面积。其中明确,本市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范围包括:
(一)本市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且公共建筑部分的面积占比超过50%的单体建筑;
(二)本市部分城镇居住建筑和部分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含)的城镇中小型公共建筑;
(三)本市全部热电厂,规模以上锅炉房和部分规模以下锅炉房;
(四)部分行政村的居住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