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十条措施促进冷链物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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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旨在解决我省冷链物流发展面临的冷链设施布局不合理、龙头企业带动不强、发展要素成本高等问题,进一步补齐冷链物流发展短板,促进全省冷链物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政策》共包含10条,围绕解决我省冷链物流企业规模小、区域总部少、冷库未连线成网等问题,《政策》提出,引进培育龙头企业,重点瞄准“三类500强”和全国冷链物流业20强企业,引进1-2家大型龙头企业;培育壮大2-3家省级龙头企业。其中,对注册地在湖南的国家五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全国冷链物流100强企业,省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推动形成网络化布局,支持整合长株潭地区冷链资源,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布局建设冷链物流区域中心、冷链物流中转基地和“最先一公里”产地预冷设施、“ 最后一公里”城配设施;对冷链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给予相应奖励或补助。
围绕解决我省冷链物流企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滞后、车辆通行不畅等问题,《政策》要求,提升标准化水平。鼓励标准制定、支持标准推广、严格标准执行等。支持构建信息化平台。整合存量资源,开发建设冷链物流质量追溯和温控监管平台,推动建立冷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促进车辆通行便利化。推广先进检测技术,畅通高速通行,鼓励检查不开箱,畅通城市配送渠道及进出口检测通行。
围绕解决我省冷链物流企业用电、用地、资金、税费等成本和要素保障方面的问题,《政策》明确,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增加研发费计扣,扩大进项税抵扣,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规范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预冷设施和大型冷库电费,扩大直购电范围等。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保障省级重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对冷链物流按规定比例建设的配套设施参照执行工业地价,将冷链物流相关设施建设纳入省“135工程”补贴范围等。拓宽投融资渠道,适当增加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冷链物流发展,加强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统筹衔接,强化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等。
此外,针对我省冷链物流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政策》还提出推动创新能力建设,激活航空、铁路、港口、公路等口岸冷链物流资源,鼓励冷链龙头企业运用新技术、探索新模式、发展新业态,引进培养冷链物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相关专业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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