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0年累计完成10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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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近日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逐步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2020年累计完成100万户改造。
《方案》提出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认真落实《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发展实际,优先发展集中供暖。积极争取我省城市纳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逐步实施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到2020年累计完成100万户改造。
在加强散煤监管方面,充分发挥14个市州所在城市和各县市区已建成的煤炭交易市场和配送体系作用,交易、配送民用煤符合甘肃省民用散煤民用型煤标准。严格用煤环节和储(售)煤场地环保监管,进一步督促煤炭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规范储煤场地环保设施。加强煤质抽检,打击无证经营、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
全面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环保达标治理等方式,完成在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2020年10月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
稳步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超过20%。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着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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