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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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对外公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这一北京市地方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提高了建筑节能目标;2.提高了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大幅提高了外窗的传热系数标准;3.提出了规定性指标与性能化指标双控的要求;4.给出了建筑物供暖能耗指标和集中空调系统能效水平指标的性能化计算方法,并分别给出了限值的现行值与引导值,统一了能耗计算软件内核;5.增加了外表系数的术语与限值;6.加强了对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要求;7.修改了太阳能生活热水设置的判定条件,增加了生活热水热源选择的条文;8.增加了光伏发电的规定。本标准还附有若干节能设计判断文件、建筑热工和管道保温计算、外窗热工性能等资料。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源和空调系统的选择、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的有关规定执行。
标准中的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热水连续供暖进行设计。居住区内的配套公共建筑的供暖系统应与居住建筑分开;对用热规律不同的热用户,在集中供暖系统中应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计时,应为热用户能够实现分别调控和计量创造条件。
住宅新风系统近年来迅速兴起。但集中新风系统相对户式新风系统运行能耗明显增加,且不能根据每户居民使用需求灵活调控。因此,住宅宜采用分户新风系统,不宜采用集中新风系统。此外,标准还特别提出,居住建筑内选择家用电器时,应采用达到中国能效标识二级以上等级的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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