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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房采购新风需慎重,别让“高仿”影响楼盘口碑和用户体验!

发表于: 来自:森德
  近期,中国被动式超低能耗行业新风领域首例侵权案判决,结果最终水落石出。这个案例具有鲜明的社会特点,引起了全行业以及全社会的关注。历尽近一年之久,原告森德(中国)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向被告中山市万得福电子热控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诉讼的,关于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目前已审理终结,森德(中国)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最终在此次维权案中胜诉,可谓众望所归。值得一提的是,该案或许将成为被动房新风行业中首例维权的胜诉案件,更能够对行业中不良甚至非法竞争的现状敲响警钟。
 
  事实上,随着国家对于建立知识产权强国的呼声越来越高,小到个人,大到企业甚至国家科研机构,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都在不断加强,这些对于强化国家创造能力和实力,以及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而作为置身于其中的制造型企业而言,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更是自身能够在市场保持发展,同时建立起创新制造发展之路的良性循环,以实现为行业进步,为社会发展的更多贡献。
 
  据悉,被告方万得福公司曾于2019年先后两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无效,2020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专利有效的决定。经过公证人员现场取证后,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1、被告中山市万得福电子热控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森德(中国)暖通设备有限公司ZL201410854575.X 号“室内空气处理系统”发明专利的产品;
 
  2、被告中山市万得福电子热控科技有限公司就本案侵权行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森德(中国)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维权费用)。
精装房采购新风需慎重,别让“高仿”影响楼盘口碑和用户体验!
  据互联网相关资料显示,专利侵权的类型包括: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
 
  事实上,自布局中国市场并在中国建立工厂以来,森德就始终坚持以良好的产品和服务面向行业和市场,无论其在传统的散热器还是新风设备,都为用户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提供了技术领先和品质优良的解决方案。特别是在目前广受社会重视和推广的被动房领域,瑞士森德作为欧洲百年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尤为看重,核心技术通过其广泛地应用,对于被动房产业的成长和发展,无疑是一股行业强劲的推动力。
 
  但同样的,由于市场快速的发展引起的市场激烈竞争,以森德为代表的企业也普遍引来了大批量对手的虎视眈眈,其中就不乏通过诸如侵害专利技术,仿制相似产品的非法手段,再通过低价攻击对手正常竞标。同时,不少仿制的产品由于缺少技术和制造实力的背书,其实际应用设备的可靠性不得而知。如若这类产品得到了广泛地应用,不仅仅会给用户带来生活影响甚至生命安全的威胁,更是对行业的成长和发展,以及整个市场对于这一产品的认知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对于这种行为应该得到全行业的嗤之以鼻,这种产品是对开发商,对业主都是极为不负责任的行为。
 
  所以,拥有自主专利技术的企业更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案委托诉讼方,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律师张娜女士表示,目前新风行业的专利密度并不高,同时即便申请了许多专利,但是并不意味着这些专利都能够用来维权。因为在利用专利去维权的过程中,会通过许多评估去考量最终的胜诉概率,许多企业会因为专利不够支撑胜诉,往往会不同过这种方式维权,所以对于制造企业来说,这都是需要重视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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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8/01
13:39
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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