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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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1月31日公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近几年,我国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迅速发展。但大数据杀熟、平台“二选一”等市场不良行为也随之而来。比如,在电商平台销售商品时,商家被告知只能选择一家平台进行合作;网购时,同样的商品却在不同用户的客户端显示不同的价格……类似的情况,相信不少人都遇到过。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些行为都是涉嫌不正当竞争甚至是垄断。这次公布的《方案》明确,要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除此以外,《方案》还提出,要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其中明确,我国将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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