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包头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标准
发表于: 来自:包头新闻网
为加快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步伐,包头市持续推进建筑领域低碳化升级,加强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并提升城乡运行低碳化水平。
提升节能标准,加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监督力度,加强绿色建筑节能认证工作。继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引导农村牧区建筑用能清洁化、无煤化,利用农光互补等形式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
持续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落实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的应用。
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范围,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积极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墙体保温一体化”等技术的示范和应用。
2021年起,包头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
提升城乡运行低碳化水平。提高基础设施质量和建筑质量,延长既有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寿命,统筹规划旧城改造,避免不合理的大拆大建。大力推广城市风光互补照明系统,率先在公共机构领域提高能效标准,推进政府部门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加快实施北方清洁取暖,2021年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新建建筑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基本形成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的格局,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天然气或电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40%以上。
到2023年,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