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300亿元支持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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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10号提案答复的函,该回函答复了《关于加大对河北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的提案》,关于2021年国家继续加大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力度的问题。
答复函表示,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直将河北省作为重点支持地区。“十三五”期间,共安排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近300亿元,约占全国该项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一,充分体现了重点倾斜。资金重点支持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等工作。2021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力度。
答复还提到,河北省承德市和秦皇岛市已被纳入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支持范围。在第一批试点改造工作中,保定市改造任务中已经包含雄安新区所辖范围,中央财政已安排相应资金。因此河北省全域现均被纳入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