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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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为规范太原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了《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标牌和证书。绿色建筑标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式样,证书由授予部门制作,标牌由申请单位根据不同应用场景按照绿色建筑标识制作指南自行制作。
办法还提出,绿色建筑标识授予范围为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标识星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
并鼓励项目单位申报绿色建筑标识,对获得标识的绿色建筑项目各方主体,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应当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加强运行指标与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比对,每年将年度运行主要指标上报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