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日|判赔500万,“江苏威乐”侵权案二审终落槌
发表于: 来自:威乐
今天是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威乐在维权道路上也有重磅斩获!
历经三年的侵权诉讼落下帷幕,“江苏威乐”终于败诉担责!
2022年4月6日,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 二审即终判决, 认定威乐泵业(江苏 )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苏 威乐 ”)及北京阳光新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光新宇公司”) 对威乐(中国)水泵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乐中国”实施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实施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判决 “江苏威乐 ”赔偿威乐中国经济损失500万元人民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 两被告即“江苏威乐”及“阳光新宇公司 ”侵权行为的终审判决概括如下 :
1. 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威乐中国享有的商标许可使用权;
包括: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含有“威乐”或“威乐泵业”字样的泵类产品;立即停止在产品包装、使用说明书、网页等宣传资料上使用“威乐泵业”“江苏威乐泵业”字样;
2. 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威乐”字号,“威乐泵业(江苏)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
3. 被告赔偿原告威乐中国经济损失500万元;
4. 被告赔偿威乐中国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30万元
5. 被告在《中国市场监管报》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作出的二审判决全额支持了威乐中国提出的500万元赔偿额, 还判决被告赔偿诉讼支出费用30万元。本案的胜诉向侵权者敲响了警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侵权者如何百般辩解 ,最终也将受到法律严惩 。
构建公正 、健康的消费环境,是一场持久战
作为全球水泵行业的知名品牌,威乐在中国深耕近30年并赢得了诸多赞誉,行业影响力不断扩大。与此同时, 威乐也饱受各类侵权行为的侵害 。“江苏威乐”将目光锁定威乐,多次注册与“威乐”,“WILO”相近似的商标,并生产和销售外观及型号相似的产品。 此外 ,“江苏威乐”还屡次 以“威乐”的名义参与各类宣传活动,混淆视听,严重损害威乐品牌形象。
“江苏威乐”的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威乐品牌声誉造成了巨大负面影响, 同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判决对威乐中国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是威乐中国维护自身知识产和品牌声誉的重大胜利 。构建公正、健康消费环境,是一场持久战。我们希望向业界传达威乐中国维权的决心和信心。 未来,威乐将坚持不懈捍卫品牌荣誉,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不懈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威乐中国总经理涂利民评价道。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目就是在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品的意识,营造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 威乐将持续积极参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行动,捍卫公司知识产权。
目前,威乐已建立起完善的维权机制,对市场进行监测及肃清 ,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必将主动出击。对于发现涉嫌侵犯“威乐”及“WILO”商标专用权 专用权的行为,欢迎与威乐品牌维权部取得联系。我们将通过行政和司法途径追究侵权者责任,坚决采取法律手段捍卫消费者权益及品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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