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2023年前修订新建、现役机组运行供电煤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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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 〔2022 〕8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组织制修订发布一批考核约束性标准、组织制修订发布一批关键配套标准、持续推动其他配套标准制修订,以标准支撑和规范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提升。
《通知》要求,重点修订新建机组的设计供电煤耗门槛要求、对应的负荷率基准,以及现役机组的运行供电煤耗要求、对应的修正方式等。有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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