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66.3亿,宁夏银川发布《银川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
发表于: 来自:银川市人民政府
近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银川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方案》显示,清洁取暖项目总投资66.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1亿元,地方配套及企业、居民自筹45.3亿元。在银川市“2+N”供热体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实现银川市冬季清洁取暖总目标:清洁取暖率,城区、县城、农村地区均达到100%,农村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11.7万户。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完成90%以上,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形成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
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要求,采用热电联产,太阳能、热泵、燃气等供暖技术改造面积5954万m²。其中市区新增3284万m²,县城新增1299万m²,农村地区新增1371万m²。实施建筑能效提升项目1516万m²。其中城区改造356万m²,实现应改尽改;县城改造382万m²,完成率达到90%;农村推进围护结构节能、被动太阳房改造778万m²。
以下为方案原文:
银川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2〕4号)和《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38号)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最大效益,全面推进全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促进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市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银川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和群众传统取暖习惯,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思路,打造节能减排、清洁高效、长效长治的清洁取暖示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1.清洁替代,安全发展。以实现100%清洁取暖率为目标,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统筹热力供需平衡,单独或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的燃煤和排放不达标的燃气锅炉供暖方式,减少取暖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统筹全区优势资源,优化天然气、电力、热力等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完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提高天然气、电力、余热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坚守安全底线,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2.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充分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科学评估,根据不同区域自身特点,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适宜的清洁取暖策略,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取暖组合方式,坚决杜绝返煤现象。
3.全面推进,重点先行。综合考虑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经济承受能力、工作推进难度等因素,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地区的清洁取暖工作。同一类别地区,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优先推进。在保障民生取暖安全并兼顾群众承受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完善基础条件,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作。
4.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各类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发挥各级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推动作用,按照国家统筹优化顶层设计、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市政府负总责并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及基层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本项目总投资66.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1亿元,地方配套及企业、居民自筹45.3亿元。在银川市“2+N”供热体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实现银川市冬季清洁取暖总目标:清洁取暖率,城区、县城、农村地区均达到100%,农村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11.7万户。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完成90%以上,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形成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
(二)具体目标
1.热源清洁化。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要求,采用热电联产,太阳能加、热泵、燃气等供暖技术改造面积5954万m²。其中市区新增3284万m²,县城新增1299万m²,农村地区新增1371万m²。
2.建筑能效提升。实施建筑能效提升项目1516万m²。其中城区改造356万m²,实现应改尽改;县城改造382万m²,完成率达到90%;农村推进围护结构节能、被动太阳房改造778万m²。
3.空气质量提升。通过项目实施,巩固并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成果,以颗粒物(PM10、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二氧化碳(CO2)、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粉尘等污染物控制。
三、重点任务
(一)充分利用热电厂余热资源,进一步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
项目计划从国能大坝电厂向银川市供热,并解决沿途集中安置村庄的供热问题。该项目城区计划接带供热面积1440万m²,贺兰县和永宁县县城新增供暖面积1241万m²,农村沿线集中安置村庄纳入集中供暖面积410万m²,解决农户供暖3.4万户。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2.69亿元,不足资金企业自筹。
(二)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优势,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项目。
积极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耦合供暖,鼓励在条件适宜的居住及公共建筑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供暖技术、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供暖技术。全市城区新增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面积484.29万m²,农村新增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面积119.28万m²。
资金来源:市区中央补助资金3921.5万元,农村中央补助资金4629.2万元,不足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和企业自筹。
(三)加强热网改造和热力站建设,积极提高现有集中供热系统供热能力。
提升管网输送能力,对西夏区、金凤区区域内供热设施进行大温差改造,改造规模300万m²。实施灵武市城市北区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灵武市惠民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工程,县城新增集中供暖面积58万m²。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3400万元,不足资金由灵武市人民政府配套和企业自筹。
(四)做好燃气集中供暖调峰和应急储备。新建燃气集中供热、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进一步提升热源清洁化水平。
在气源有保障的情况下,在适用区域利用燃气建设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形成多种热源互补的供热保障格局。城区新增清洁燃气集中供热面积1060万m²。农村新建燃气集中热源2座,天然气入户工程一项,累计新增清洁取暖面积13万m²,解决农村清洁取暖户数1000户。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955万元,不足资金由兴庆区、贺兰县人民政府配套和企业自筹。
(五)在银川村镇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双替代项目,扩大农村非集中供暖区域清洁化改造。
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热泵热风机,蓄热式电供暖设备,直热式电暖器、电热炕、燃气壁挂炉等设备进行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全市新增“煤改电”、“煤改气”供暖面积659.7万m²,解决农村清洁取暖共计6.5万户。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8.6474亿元,不足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和农户自筹。
(六)在银川村镇积极推广太阳能+多种能源辅助的供暖模式,打造银川农村可再生能源供暖示范。
在银川市农村地区进行太阳能光热+辅助能源(电直热、燃气壁挂炉或热泵)、太阳能光伏+电供暖(蓄热或直热电暖器或热泵)等技术示范。全市农村新增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109万m²,其中解决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共计1.1万户。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1.5805亿元,不足资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和企业及农户自筹。
(七)实施贺兰县洪广镇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
贺兰县昊阳公司在洪广镇的燃煤锅炉集中供热改造为燃气锅炉集中供热,暖泉农场燃煤锅炉集中供热改造为燃气锅炉集中供热,及暖泉农场十一队热源改造。涉及范围内供暖面积60万m²。解决农村清洁取暖户数约5000户。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1950万元,不足资金由企业自筹。
(八)实施银川市建筑能效提升项目。
在清洁取暖示范期内进一步推进既有非节能建筑的改造,实施集中供热系统能效提升改造。在三年项目建设期内银川市计划实施建筑能效提升面积1515.7万m²。其中,城市建筑能效提升改造356.1万m²,其中建筑节能改造348.8万m²;县城建筑能效提升改造381.8万m²,其中建筑节能改造125.8万m²;农村地区建筑能效提升改造777.8万m²,其中建筑节能改造722.8万m²。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6.286亿元,不足资金由市、县(市)区配套和企业自筹。
(九)银川市清洁取暖能力建设项目。
建立银川市清洁供暖项目长效实施能力,包括引入专业团队提供技术咨询和项目管理支撑,实施技术导则编制,项目实施成效评估宣传等。建设银川市清洁取暖管理平台,整合项目管理、运行维护、动态监管和效果展示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全市取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3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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