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6地州市煤改电27.95万户
发表于: 来自:新疆住建厅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关于展开2023年度计划实施煤改电二期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的通知》,工程涉及阿克苏地区、哈密市、和田地区、吐鲁番市、喀什地区、巴州6个地州市27.95万户。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疆煤改电二期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的通知
哈密市、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煤改电二期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16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煤改电二期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建科〔2022〕2号)相关要求,为推进新疆煤改电二期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有序实施,确保2023年度建设任务按期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2023年度计划实施煤改电二期居民供暖设施入户改造工程涉及阿克苏地区、哈密市、和田地区、吐鲁番市、喀什地区、巴州6个地州市27.95万户。其中阿克苏地区95551户,哈密市4348户,和田地区40862户,吐鲁番市31536户,喀什地区83538户,巴州23714户。
二、进度安排
(一)5月31日前,完成项目招标及合同签订;
(二)6月30日前,完成人机料准备及厂家备货;
(三)7月31日前,完成设备及原材料进场检验;
(四)10月15日前,完成线路敷设及设备安装;
(五)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调试及查漏;
(六)11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及抽查检验;
(七)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及资料归档。
三、重点任务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煤改电二期工程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民生工程,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压实责任,积极作为、不等不靠,严格落实工作任务,提前谋划,做到“早准备、早安排、早推进、早实施”,避免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影响年度目标无法按期完成。
(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地要在确村确户数据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系统谋划、科学编制年度本地区煤改电二期工程工作计划,确保煤改电入户改造工程任务顺利完成。要建立“地有卷、县有册、乡有账、村有表、户有档”五级煤改电入户改造工程明细台帐,做到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合理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实行挂图作战,把握工程推进节奏和力度,积极稳妥实施入户工程改造。
(三)严格质量监督检查。加强施工质量全过程监督,统筹各层级监督力量,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电采暖产品抽样送检工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及时排查设备质量安全隐患。建立工程实施全过程服务机制,重点围绕产品抽样检测、入户安装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备案验收等,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四)做好工程验收和总结。按照“县(市)全面验收、地(州)抽查验收、自治区指导验收”的方式,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对验收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认真梳理本年度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2023年 11 月底前将本年度煤改电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