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标准《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表于: 来自:中建标协建筑环境与节能专委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GB50824@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调整了适用范围,增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要求;(2)明确温和地区节能设计要求;(3)提升室内计算温度、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各类用能系统能效等节能设计指标;(4)增加电加热供暖、户式燃气炉供暖等清洁取暖设计要求,完善供暖系统末端和计量监测节能设计要求;(5)完善照明节能设计要求,提升照明功率密度限制;(6)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的设计要求,增加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和空气源热泵系统设计要求及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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