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印发《促消费专项行动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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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促消费专项行动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促进家电消费、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销售公司、促进文旅消费、举办促消费活动、营造消费氛围五个方面入手,提出多项“干货”举措。在促进家电消费方面,广东鼓励各地市举办家电(含手机)“家电焕新”活动,推动全省家电销售增长。延续《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做法,各地市采取企业让利一点、政府支持一点的激励政策,对消费者购买各类音像器材、家用厨房电器具、小家电、制冷电器、清洁电器、洗涤电器、保健电器、电脑、手机九大类家用电器给予补贴。省对各市(不含深圳,下同)在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活动实行奖补政策,补贴比例和标准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