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3年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治理78.7万户
发表于: 来自:生态环境部
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 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其中提到:稳妥有序推进散煤治理。将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放在首位,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各地要科学规划清洁取暖技术路线,确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续,纳入中央财政支持清洁取暖试点范围的城市,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供气条件、尚未经过一个采暖季稳定运行检验的,严禁拆除原有供暖设施。持续深入推进烟叶烘烤、农业大棚种植、食用菌加工、中药材烘干、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建立农业散煤设施清单。各地要全力做好清洁取暖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保障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细化禁燃管理要求,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巩固散煤治理成效,加大散煤复烧监管力度,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2023年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治理 78.7万户,其中,北京、山西、山东、河南分别完成2 万户、7.7 万户、45.2 万户、23.8 万户。2023 年 12 月底前,完成农业用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8892台。
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多渠道募集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防治,优化投入结构,中央和各地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重点加大对“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大气治理标杆企业创建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区别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差异化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低收入群体倾斜,补贴应及时发放到位。
落实好价格支持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相关价格政策,确保居民用气、用电、用能价格稳定。加强输配环节价格监管,减少供气层级,有效降低各环节费用。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优化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分时时段划分,鼓励进一步扩大采暖期谷段用电电价下浮比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环保政策的协同,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