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进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设中的应用
12月4日,上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
(一)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支持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实施现役煤电“三改联动”改造,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新能源发展,全面推广光伏应用,支持光伏+项目建设;推动加快陆海风电开发,提升海上风电开发利用水平,重点支持建成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支持氢能多元化利用,推动打造若干世界级示范应用场景。支持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强清洁输电通道建设,更大规模消纳西南水电等清洁能源,加快布局大容量海上风电输电通道,探索推广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有序推动储能和新能源协同发展。支持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
(二)支持深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支持上海市瞄准新赛道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行动,围绕能源清洁化、原料低碳化、材料功能化、过程高效化、终端电气化和资源循环化,深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低效土地资源退出,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引导产业体系向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优化升级。支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绿色领跑行动,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鼓励钢铁、石化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开展低碳与零碳流程再造。加大对本市绿色供应链重要环节和重大项目支持,鼓励核心企业带动链上企业绿色化发展。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新型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实现集中化规模化低碳化建设和运营。
(三)支持推进城乡建设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支持持续优化城乡结构和布局,推动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支持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装配整体式建筑,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支持打造一批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创新示范。支持绿色低碳建材产品推广应用,完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体系,逐步扩大建筑需求侧响应试点示范。积极打造绿色低碳乡村,实施农业绿色生产补贴,推动绿色种养殖技术推广和使用,支持农业资源保护和利用。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鼓励建设低碳、零碳农房。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设中的应用,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等安装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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