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
发表于: 来自:河南省人民政府
近日,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实施地热能利用集中连片开发,建设郑州、开封、周口、濮阳4个千万平方米地热供暖示范区。
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鼓励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基本淘汰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
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加大民用散煤替代力度,因地制宜成片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支持平顶山、漯河、驻马店等市申报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保质保量完成许昌、商丘、周口等试点城市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到2025年采暖季前,全省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稳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依法将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方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依法依规整治违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散煤行为,防止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地方,加强洁净型煤生产供应和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