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泵类限10家,燃气类限5家,北京各区清洁取暖设备置换政策出台
发表于: 来自: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近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清洁取暖设备寿命到期更新设备生产商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北京市每区推荐热泵类产品生产商不超过10家;燃气壁挂炉产品生产商不超过5家(各区参照本区总体改造量客观推荐。2024年4月8日截止);
在专家审核部分也提出了具体要求,首先,截至本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设备生产商营业执照登记热泵类产品生产或燃气壁挂炉产品生产事项,不得少于10年(含10年);公司完成认缴注册资本实缴,不得少于10年(含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