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亿院士:农村新能源建设至少“一箭三雕”
农村能源作为我国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和保障,也是我国能源革命与低碳转型的重要引擎和抓手。在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进程中,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农村的资源优势来更好地支持我国能源革命和低碳转型?如何在农村开展新型能源供给系统革命的先行先试?如何解决农村地区发展新能源的难点?近日,记者就以上问题专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江亿。
问:您在“面向碳中和的农村新型能源系统”论坛中提到,农村新能源系统是我国能源革命的突破点。能否解释下这个突破点的意义所在?
江亿:我国能源革命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零碳电力系统和零碳燃料产供销体系。基于这个目标,在农村发展新能源至少“一箭三雕”。
其一,农村具有巨大的空间资源和生物质材料资源,在未来的零碳能源系统中将从目前的能源消费者转为能源的供给者,不仅能率先实现碳中和,还能为零碳能源系统作出突出贡献。因此,农村新型能源系统的建设将成为我国能源转型的关键工作。
其二,农村将在未来能源结构体系中发挥关键作用。据测算,农村目前年用电量不到3500亿千瓦时,加上农业生产用电也仅5000亿千瓦时。也就是说,农村的实际用电量仅为农村未来屋顶光伏发电潜力的五分之一。因此,全面开发利用农村屋顶资源做光伏发电,完全可以满足农村生活、生产和交通的全部用能,替代燃煤、燃油、燃气和生物质,推动农村的全面电气化。农林牧区将可彻底取消一切燃煤燃油和燃气,也不再燃烧秸秆。同时,农村全面电气化后,即使用电量随生活生产水平的提升会有所增加,但农村地区仍可将富裕电力输出到大电网,支持国家能源系统。同时,农村实现了全面电气化后,“置换”出来的生物质材料,就可以被加工成固体、液体或气体形式的商品燃料,进入燃料市场。因此,未来的农村不仅输出粮食,同时也输出宝贵的零碳电力和零碳燃料。
其三,可以把农村看作是尝试新型电力系统政策机制的绝佳实验场所,对进一步实现全国范围内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可起到先行先试作用。以村为基础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将使农网以自上而下的供电配电网转为分布式发电网。这种分布式发电网如何与地方电网连接,其管理经营权限、上网售电规则、售电价格等目前仍是政策机制的空白区。只有通过对典型示范性村网进行实验和深入研究,才能建立起既满足电网安全要求,又支持售电上网,且满足农村正常用电要求的新机制和新的经营模式。而这种新模式的建立,对进一步发展城市的分布式电力系统和有源配电网也有重要参考意义。新型电力系统需要新的配套政策机制,而这些政策机制必须在实践中不断试错、反复迭代,才能逐渐形成。农村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是我们向零碳的新型电力系统迈出的第一步。
问:在农村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可以给农村百姓带来什么切身利益?
江亿:为农民形成新的经济收入,为消除城乡差别找到新的途径。设想未来土地集权化后的某种粮户,通过出售粮食可实现年收入5万元,通过全面回收粮食作物的秸杆,并利用光伏所发电力加工成生物质燃料出售,可实现增收1.5万~2万元,如果再通过出售自家光伏剩余电量2万千瓦时,再增收1万元,则全年收入就可以由目前的5万元增加到8万~9万元。这将显著改善种粮户的经济状况,缩小城乡差别。
问:从当前各地实践来看,在农村地区发展新能源,有什么难点?
江亿:第一个实际问题是缺少金融机制,也就是建设资金从哪里来的问题。按照前期工程示范,农村“光储直柔”系统的户均投资是6万~10万元。系统建成后,不仅能够满足农房所有用电需求,还可以向外输出大约1.5万千瓦时的电用于偿还初投资。公共部分的建设投资每百户大概200万~400万元,针对300户的一个自然村,需要1000万元左右公共建设资金。在过去的十年,国家针对农村能源问题出台了大量的补贴政策。此外,还有农村电费补贴、农机具购买补贴、柴油补贴等。这些政策和资金覆盖面都很好,但是通过不同渠道下拨,没有形成合力。如果将这些资金有效汇集起来,完全可以解改村网基础设施投资问题。建成后会产生稳定收益,可以为村集体、村民创收,从而形成正向循环。当然,还存在上网电价、消纳“红区”及标准化问题等。而农村的新能源系统建设又与这一系列政策机制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