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应至少使用空气源热泵等一种可再生能源系统
发表于: 来自:武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武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武汉市2024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及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目标任务中提到,全市新增竣工节能建筑面积1863万平方米。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全市竣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608.5万平方米,落实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应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要求(太阳能系统、地源热泵系统或空气源热泵系统等),且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
- 下一篇: 天水麻辣烫满足味蕾,中广热泵产品守护舒适温度
- 上一篇: 海南省:支持在用锅炉技术创新与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