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澳大利亚限制部分空调设备进口和制造
搜狐 发表于: 来自:暖通家
澳大利亚政府修订了《臭氧保护和合成温室气体管理条例》,禁止进口和制造使用高全球升温潜能值制冷剂的小型空调系统。此外,还对违反法规的行为规定了新的处罚措施。
自2024年7月1日起,以下设备的进口和制造将受到限制:
空调限制包括:单头分体式空调系统的室外机;便携式空调;窗式/壁式空调(设计安装在窗户或墙壁上的单个装置);从2025年7月1日起,多头分体式空调系统的室外机也将被纳入限制范围。
这些限制针对以下空调设备:设计用于制冷、制热或同时用于制冷和制热,使人感到舒适;制冷剂充注量为2.6千克或更少(根据合规标牌或手册);含有或设计用于使用GWP大于750的氢氟碳化合物制冷剂。其中:R410A (GWP为2,088)和R134a (GWP为1,430)等高GWP制冷剂将不再允许进口。不过R32(GWP 675)和R290 (GWP小于5)还是可以进口的。
限制的豁免包括:管道系统的室外单元;移动应用设备(机动车、大篷车、飞机、船只);电气外壳和计算机房设备;用于循环家庭供暖系统的空气-水机组。
澳大利亚现有设备和2024年7月1日之前进口或制造的设备将不受这些限制的影响。
这些变化旨在通过减少高全球升温潜能值制冷剂的使用和改善制冷和空调行业的合规性来加强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