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 促进楼市平稳发展
近期,多地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南京、贵州、宁波等城市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引发市场关注。业内人士表示,多地陆续优化限购限贷政策后,近期地产销售数据有所起色,楼市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
宁波市住建局发布通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等。2024年7月9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5倍调整为20倍,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近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住房公积金配套措施的通知》,对于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缴存职工,参照南京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个人为60万元,家庭为120万元。
贵州省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贵阳拟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多子女家庭可在此基础上上浮20万元,即100万元。缴存人家庭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在上述基础上上浮20%,即非多子女家庭96万元、多子女家庭120万元。持有有效贵阳人才服务绿卡、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50万元。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体现在提高贷款额度、下调贷款利率以及公积金提取和使用门槛等层面。其中,首付比例下调和商贷政策保持一致,贷款额度则有较为明显的提升。公积金政策分为常规型和奖励型两种。其中,奖励型在常规型贷款额度基础上继续提升,主要针对绿色建筑、二孩家庭购房等,充分体现公积金便民、利民、惠民导向。
构建地产发展新模式
部分地区出台政策,涉及降低首付比例、实施购房补贴等相关内容。
7月9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政府网站发布德宏州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包括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停车位指标、强化金融支持政策落地、优化首套住房认定标准、推行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团购商品住房、构建地产发展新模式等内容。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方面,调控措施明确,打通东北三省、西部、西北部等重点城市和缅甸外销市场,2024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州外团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积均在80平方米以下,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及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人,可享受已缴纳契税额8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微信公众号“襄阳房协”消息,襄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允许采取“收回-供应”并行方式简化程序,办理规划和供地手续;对于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实施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另外,《北海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优化工作措施》提出,支持扩大购房契税补贴范围至车位(库)。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在北海市城区购买新建产权车位(库),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相当于所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补贴,由市财政局落实契税补贴资金。支持本地公积金与异地公积金“互认互贷”。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广西区内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北海市购买住房的,可享受与北海市缴存人同等贷款权益。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
多个地区出台政策,将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消息称,灌南县启动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对县城区内不同区域已完成首次登记住宅小区中未出售房源,进行摸排统计上报,梳理出可置换数量。同时,对有积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尤其是房屋销售困难导致濒临烂尾的楼盘,由政府出面收回部分房屋作为置换房源。
四川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促进市主城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涉及购房补贴、住房“以旧换新”等内容。其中提到,实施住房“以旧换新”行动。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市级和船山区、市直园区国有企业可通过收购居民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促成群众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回购款可委托国有企业支付给房企,用于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